一、户口随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吗?
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户口随迁入深圳且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外地老人,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二、户口随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如何界定其未在国内享受医疗保障?
答:未在国内享受医疗保障的老人,一种是原来为农业户籍的人员,第二种是原来为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并且未享受任何养老和退休待遇的。
三、随迁老人在内地退休有医疗保险,但是待遇都比较低,能否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
答:不可以。国家已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每人只能享受一份,所以在国内其他地方已享受养老退休待遇或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我市的医疗保险。
四、随迁老人在内地退休有养老保险但没有医疗保险,还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吗?
答:不可以。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中对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作了规定,并且在2003年《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也规定对国有的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提供财政补助资金参加医疗保险。所以,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在内地退休有养老保险但没有医疗保险的人员,应由原退休企业所在地解决其医疗保险问题。
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答:按申请参保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之后不再缴纳任何医疗保险费。即缴费总额=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12×18。
六、随迁老人一次性缴费为什么要按18年缴?
答:我们做过统计发现人们自退休后到国家统计的平均寿命的平均生存期为18年,所以我们规定该部分人员按18年进行缴费。
七、随迁老人一次性缴费的缴费比例为什么是12%(其中综合医疗保险11.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为0.5%),比在职职工的缴费比例还高?
答、一次性缴费的缴费比例和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比例是一样的。而之所以设定12%的缴费比例,是因为退休老人的发病率较普通人群高,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远高于在职职工,平均医疗费用大约为在职职工医疗费用的3-4倍,所以退休人员的缴费比例要略高于在职职工。
八、随迁老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有多少?
答:随迁老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划入个人帐户,其中大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05%。
若以2008年度上年度我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元为例来计算:
个人需缴费:2926元×12%×12个月×18年=75842元;
每月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为:2926元×8.05%=235.54元;
18年累计划入个人帐户的总金额约为:235.54元×12个月×18年=50877元。
九、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超过18年还需要缴交医疗保险费吗?
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超过18年,不需要再缴交医疗保险,但仍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其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完全由统筹基金来出。
十、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在18年内去世了,没有划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如何处理?
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在18年内去世了,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尚未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十一、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其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之后,自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缴费年限。
十二、随迁老人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随迁老人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户口薄、身份证以及银行存折(限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原件和复印件;制作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数码照相馆);随迁前原户籍属城镇户籍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城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养老保险或退休待遇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的证明(或其被随迁人的人事档案);原户籍属非城镇户籍的,还需提供迁户前的户口本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