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概况
(一)配租项目
本次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303套,均已具备入住使用条件。具体情况如下表: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批次住房的两房户型;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批次住房的三房、两房户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本批次住房属于腾退后再次配租房源,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维修情况。
2.招商花园项目邻近丹梓西路,周边在建深汕铁路等交通轨道,可能产生但不限于噪音、视觉、振动、烟尘、尾气等影响。
3.安居盘龙苑项目临近高铁线路,存在一定的噪音影响。
4.本批次住房的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在发布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时我中心将一并发布房源明细表,供认租家庭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本批次住房的学区划分及学位申请等问题,请咨询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本批次住房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承租本批次住房后,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本批次住房所在学区范围内,小一、初一及插班学位均高度紧张,所在学区学位无法完全满足该项目产生的全部学位申请需求。请有学位申请需求的申请人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5.招商花园项目停车位极度紧张,目前已处于饱和状态,无法确保所有入住人的车辆均可办理停车月卡及停放;其余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承租人停车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停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6.本批次住房项目简介、户型信息详见附件3至附件9,请各认租家庭认真阅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二、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保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的,按照资格分为两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坪山区户籍+深圳社保在缴+深圳社保累计3年以上;
第二队列:坪山区社保在缴+深圳社保累计1年以上。
*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
上述有关户籍信息以2026年7月20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为准,2026年7月20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坪山区不视为符合“坪山区户籍”条件;社保累计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他申请条件的核查时点为2026年7月30日17:3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以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点此查看);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上述(一)(二)款规定的条件。
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上述(一)(二)款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材料
点此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清单》,按照清单准备材料在系统内上传。
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缴纳本市正常社保有效证明、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证明材料、婚姻材料,按要求在相应位置上传,图片格式材料须拍摄完整页面,PDF格式文件须提供完整页面。
共同申请人(配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其他婚姻状况证明,在指定位置上传完整材料。
共同申请人(子女):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与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配偶的关系证明材料、成年子女婚姻状况证明,按要求上传。
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或配偶父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与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配偶的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在规定位置上传完整版材料。
四、认租和选房方式
本批次住房实行线上集中认租、公证摇号排序、核查结果公示并安排选房签约。
本批次住房按两房、三房户型分别进行选房。各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各户型房源由第一队列先行选房,有剩余房源的,再由第二队列依序选房。
各队列中合格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按照公证摇号确定的排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申请人不可同时认租多个户型,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户型中的一个队列。
五、看房
1.现场看房时间
本批次住房项目采取集中现场看房,并提供户型图或VR看房的方式。
现场看房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其余时段不予安排,未在规定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考虑到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请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家庭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各物业联系方式如下:
(1)凤凰公馆:0755-89666069
(2)玺悦台:0755-82669766
(3)安居秀馨苑:0755-84139986
(4)安居盘龙苑:0755-85209995
(5)秀景苑:0755-89388616
(6)万樾府:0755-84206848
(7)招商花园:0755-85208629
2.看房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进场人数。
(2)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认租家庭可通过VR或者户型图方式了解户型等信息,项目简介、户型信息详见附件3至附件9。
六、认租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点击链接进入深圳“住房保障服务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

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未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的,将会影响本次认租资格。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9:00至2026年7月30日17:30。
(三)公证摇号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租摇号通告。公证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本批次住房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公证摇号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号,结合认租情况分别对各户型队列一定数量的认租家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审核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布选房签约通告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适时发布选房签约通告,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七、注意事项
公租房在册轮候人就本批次住房签订租赁合同或办理入住备案登记后,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社保、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保租房】可获坪山保租房房源地址/户型面积/数量/户型图/租金、申请时间、申请入口和申请条件、流程、面积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