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的,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凭该证回国。各地使领馆办理指引可在当地中国使领馆官网查询。
一、短期出国的
一、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
首先要向当地警方挂失,获取护照遗失或被盗的书面报告,而后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凭该证回国。回国后携带旅行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就近出入境窗口挂失、申请补办护照。
向驻外机构申办旅行证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遗失、被盗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5.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请注意:
1.未满16周岁申请人因护照丢失需办理旅行证,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请同时携带申请人原护照(丢失、被盗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等。如系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除携带申请人原护照(丢失、被盗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等外,还应提供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
2.临时因公团组护照遗失、被盗的,应到就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旅行证。
3.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遗失、被盗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二、国外常住的
二、在国外的常住居民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
首先要向当地警方挂失,获取护照遗失或被盗的书面报告;其次携带护照遗失证明文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补办护照。
向驻外机构申办护照所需材料:
1.登录中国领事app,成功预约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4.在所在国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签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水电气账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任选一种即可。因各国国情不一,请具体参见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网站);相关材料原则上需证明在国外连续停留达180天。
5.个人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情况说明。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6.国籍状况声明书。
请注意:
1.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请同时携带申请人原护照(丢失、被盗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等。如系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除携带申请人原护照(丢失、被盗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等外,还应提供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
2.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温馨提示
一般办证要求可以在当地中国使领馆官网查询,例如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的官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护照办理预约入口及流程指引、需要准备的办理材料、深户及非深户办理指南、收费标准、各区出入境大厅地址和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