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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大鹏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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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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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5年1月6日14:00至1月15日18:00配租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租房574套,其中,231套为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105套为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238套为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申请指引见正文。

保租房配租房源概况

大鹏保租房配租房源概况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6年1月8日9:00至1月19日18:00配租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租房309套,其中,68套为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100套为建筑面积69-73㎡的小三房,141套为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为13.8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82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交。

项目楼层平面图、户型图(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周边及配套点击查看大鹏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保租房周边配套情况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条件的个人。

认租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两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1年以上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两个队列的申请家庭在认租截止日前,除分别满足上述社会保险缴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承租社会保租房除外)

(二)申请人符合深圳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其中本市户籍不受年龄限制(点此查看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申请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判定时点为2026年1月7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保(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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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单身居民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两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户型住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户型住房。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配租方式

认租家庭可线上认租两房户型、小三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但不能同时认租多个户型。

本批次住房实行集中认租、摇号或抽签排序、审核公示并分队列安排选房签约。两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小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

合格的认租家庭按摇号或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租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申请材料

认租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系统填写信息后生成的】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未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就学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7.“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申请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00至2026年1月19日18:00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6年1月19日18:00。

申请流程及入口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深圳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进入上方入口登录后,选择【认租申请】,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摇号或抽签的号码。



(二)摇号或抽签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租摇号或抽签公告。对认租家庭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分别确定本批次住房各队列的顺序号,摇号或抽签结果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

(三)认租资格核查

摇号或抽签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根据摇号或抽签确定的顺序号,结合认租情况分别对各队列一定数量的认租家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发布选房签约通告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确定选房名单,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1、公租房在册轮候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入住备案登记后,将退出轮候册

2、已认租其它公租房项目或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规定申请条件的认租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住房

3、承租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4、承租住房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因家庭人口数变化,可以申请调换一次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承租人调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在签订新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后的规定期限内退出原承租住房。

6、供应项目的停车位紧张,请有停车需求的申请家庭谨慎选择。承租人的停车需求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实际停车位使用规则及情况,请咨询项目物业管理处。

7、本次供应项目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事宜,以辖区派出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8、本次供应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项目所在区教育局或项目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9、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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