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5年1月6日14:00至1月15日18:00配租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租房574套,其中,231套为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105套为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238套为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申请指引见正文。
保租房配租房源概况
大鹏保租房配租房源概况
2025年1月6日14:00至1月15日18:00期间配租的住房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白沙湾路与元湾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90米(坝光展示厅对面),总房源共574套。其中,231套为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105套为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238套为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更多周边及配套情况见文末)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为13.8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82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交。
附件: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楼层平面图、户型图(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条件的个人。
认租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两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1年以上。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两个队列的申请家庭在认租截止日前,除分别满足上述社会保险缴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点此查看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申请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单身居民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两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户型住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户型住房、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户型住房。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配租方式
认租家庭可线上认租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但不能同时认租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
本批次住房实行集中认租、摇号或抽签排序、审核公示并分队列安排选房签约。两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
合格的认租家庭按摇号或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租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申请材料
认租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系统填写信息后生成的】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未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就学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7.“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申请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4:00至2025年1月15日18:00。
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住房。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5年1月15日18:00。
申请流程及入口
》申请入口:点击打开链接登录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进入上方入口登录后,选择【认租申请】,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摇号或抽签的号码。生成的认租编号仅对本批次住房配租有效。
(二)摇号或抽签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租摇号或抽签公告。对认租家庭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分别确定本批次住房两房户型队列和三房户型各队列的顺序号,摇号或抽签结果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
(三)认租资格核查
摇号或抽签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根据摇号或抽签确定的顺序号,结合认租情况分别对两房户型队列和三房户型各队列一定数量的认租家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发布选房签约通告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确定选房名单,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1、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入住备案登记后,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2、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或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规定申请条件的认租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住房。
3、请认租家庭按规定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4、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5、本通告发布前已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55-61㎡两房户型住房的2人家庭,可以申请认租本批次住房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户型住房;已认租建筑面积69-73㎡三房户型的3人家庭,可以申请认租本批次住房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户型住房。选定新户型住房后,再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退回原认租的住房。
6、承租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7、原承租住房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因家庭人口数变化,可以申请调换一次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本通告发布前已认租本项目的家庭,此次再认租本项目的,不计入调换次数。
承租人调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在签订新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后的规定期限内退出原承租住房。
周边及配套
一、关于周边环境
本项目南门面朝大海,临近坝光片区服务中心、坝光展厅、坝光邻里中心、坝光生物家园、海月度假营地等,周边的公园有生态花海公园、白沙湾公园、水生态公园、盐灶古村、银叶树湿地公园等。
二、关于周边交通
本项目周边有坝光展厅、坝光人才公寓东门等公交站点。途径各站点的公交线路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查询。
三、关于教育学位
本项目所在坝光片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套幼儿园正在有序建设中,该地段对应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葵涌中学、葵涌中心小学和大鹏外国语小学,距离最近的幼儿园为东湾幼儿园(6个班)。大鹏新区公、民办总体学位基本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需求,但公办学位高度紧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学位均已饱和,难以接受转学插班。根据大鹏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政策有关规定,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方可接受转学插班申请。若使用保障性住房合同申请2025年春季转学插班,深圳户籍儿童其监护人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非深户籍儿童其监护人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本次居住时长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承租人,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承租该项目房屋后,如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小一、初一及小班学位因积分靠后未被录取,须服从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分流;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请以大鹏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转学插班不保证被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安排学位,不影响申请人在原学校就读的权益。
大鹏新区招生政策、学区积分办法、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等其他事项,详见官方网站。
四、关于周边商业
本项目底层未规划商业用房,周边商业配套不完善。
五、关于项目停车规划
(一)本项目停车位位于地下室负一层。总停车位405个(包含充电车位120个)。
(二)本项目车辆出入口位于3号楼和4号楼之间以及1号楼边上,可能产生包括但不限于噪音、烟尘、废气等影响。
(三)停车场收费标准待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行公布。
六、关于室内基本配置
(一)本项目室内客厅及房间地面铺贴瓷砖,墙面为乳胶漆。阳台配备晾衣杆。
(二)卫生间地面铺贴防滑砖,墙面铺贴瓷砖,天棚为铝扣板。
吊顶,配置有热水器,淋浴龙头及花洒、洗手盆、水龙头、坐便器、吸顶灯及排气扇。
(三)厨房地面铺贴防滑砖,墙面铺贴瓷砖,天棚为铝扣板吊顶,配置有燃气灶、抽油烟机、橱柜(吊柜)、吸顶灯。
(四)前期,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曾被临时征用为疫情防控用房。临时征用为疫情防控用房期间安装的空调、洗衣机、电视、冰箱、家具、床具等物品,以现状为准,一并交付使用。其中:
1、1栋及2栋一层配置有空调;
2、2栋二至十层配置有空调、家具、床具、洗衣机、电视、窗帘;
3、3栋一至十层配置有有空调、家具、床具、洗衣机、电视、窗帘、冰箱;
4、4栋一至十层配置有空调、家具、床具、洗衣机、电视、窗帘、冰箱;
七、其他提醒事项
(一)坝光人才公寓设东门、南门、西门,车辆进入需要从坝光展厅正对面的南门进入。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允许租户自行装修。严禁以下行为:改变建筑结构形式和功能布局,改变或影响建筑外立面,改接燃气管道或强电线路,加装入户防盗门,拆除室内隔墙或入户门、原墙地砖、外窗。
(三)燃气管道已经铺装到户,已具备燃气灶及燃气热水器安装的条件。租户初次使用管道燃气时,须向燃气公司申请开通后方可使用。本项目禁止使用瓶装燃气。
(四)购买家具家电前,为避免出现无法搬进的情况,请预先测量门洞尺寸,并请预先测量摆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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