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15日9:00至2024年10月20日18:00期间配售四房户型共122套。
申请条件
认购新城华苑人才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四个队列,具体如下:(注意此次四房申请条件和以往申请条件不同!)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A类高层次人才、“鹏城优才卡”尊鹏卡持卡人、钻石卡持卡人,或者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证书且获得用人单位评聘)。申请人在本市全职工作,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条件限制。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B类高层次人才、“鹏城优才卡”白金卡持卡人。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后备级人才、海外C类高层次人才、“鹏城优才卡”金卡、银卡持卡人,或者深圳市人才主管部门备案的高精尖缺人才(2021年以来成功申报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的人才)。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四)第四队列:申请人属于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区人才主管部门备案的高精尖缺人才,或者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职称证书且获得用人单位评聘)。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家庭人口数为3人及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申请家庭的证书、鹏城优才卡、学历、户籍、社保、年龄、家庭人口数等以认购截止日的情况确定。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认购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看房
看房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因现场施工条件限制,提倡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采用网上看房的方式,了解项目户型及房源信息。
1、网上看房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可扫描下面二维码在线看房。
2、预约现场看房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如需现场看房,建议电话联系新城华苑项目,咨询电话0755-88995666,接听时间:9:00-21:00。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购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申请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申请,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提交放弃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并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四)公证摇号
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发布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售摇号公告。由公证处对终审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通过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本批次住房各队列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
(五)发布选房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分队列确定本批次住房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及选房名单,并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本批次住房的选房通告及选房名单、选房顺序。
(六)选房及签约
选房通告及选房顺序、选房名单发布后,认购申请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认购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签订认购协议书。
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规定时间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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