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及配售价格
新城华苑位置
新城华苑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展林路与展景路交汇处西南侧
开发商
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房源价格
配售均价为3048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
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期间配售住房共86套,其中两房户型79套,建筑面积约71平方米;三房户型7套,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
点击可查看:
交付标准和预计交付时间
此次配租的是04-01地块及04-02地块,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申请条件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四个队列,每个队列的条件不同,包括学历、职业技术资格、户籍、社保、年龄、家庭人口数等,申请人只要符合其中一个队列的条件就行。
申请条件内容篇幅较长,申请人可以点此查看新城华苑人才房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认购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住房认购申请表(系统内填写信息后生成的);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五)以下人才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6.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7.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8.“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9.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的,提供在认购截止日前由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残疾证。
房源安排
本批次配售住房共86套,其中:建筑面积约71平方米的两房户型79套,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的三房户型7套。
(一)高层次人才及高精尖缺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
(二)3人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认购三房户型住房的为第四队列)
(三)2人家庭、单身居民可认购两房户型住房。
(四)本通告发布前已购买本项目两房户型的3人家庭(购买2023年9月配售批次、2023年12月配售批次、2024年2月批次及2024年6月批次的两房户型的3人家庭除外),可以申请认购本批次住房的三房户型住房,并纳入第四队列选房。选定三房户型住房后,再向开发建设单位退回原购买的两房户型住房。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配售方式
(一)认购申请方式
认购申请家庭应线上提交认购申请。
(二)选房方式
本批次住房按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分别组织选房。
选房顺序通过公证摇号确定(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除外)。
两房户型的选房队列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第四队列。同一选房队列中,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优先选房,选房顺序依次为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缺人才。其中,高层次人才选房顺序按照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时间(以证书编号的年月日为准)的先后顺序确定,证书发放时间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高精尖缺人才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其他认购申请家庭由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购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申请时间
线上认购申请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25日18:00
认购截止日前未线上提交认购申请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截止日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家庭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认购截止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它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购申请。
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认购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看房
看房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因现场施工条件限制,提倡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采用网上看房的方式,了解项目户型及房源信息。
1、网上看房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可扫描下面二维码在线看房。
2、预约现场看房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如需现场看房,建议电话联系新城华苑项目,咨询电话0755-88995666,接听时间:9:00-21:00。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购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申请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申请,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提交放弃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并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四)公证摇号
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发布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售摇号公告。由公证处对终审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通过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本批次住房各队列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
(五)发布选房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分队列确定本批次住房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及选房名单,并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本批次住房的选房通告及选房名单、选房顺序。
(六)选房及签约
选房通告及选房顺序、选房名单发布后,认购申请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认购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签订认购协议书。
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规定时间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
其他提示
(一)本批次住房的产权管理、使用和处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购房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安居型商品房。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的,可按照届时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住房完全产权。
(二)线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家庭人口、户籍、婚姻、学历学位、职业或技术资格证书、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变更相关信息。信息变更后经审核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认购住房户型面积标准的,将取消认购申请家庭的认购资格。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变更,且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认购住房户型面积标准的,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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