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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岗区公租房补租合格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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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17: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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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核的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共2152户,具体顺序依据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龙岗区2023年10月8日发布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2023年度龙岗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通告》,并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了申请受理工作,对提交补租申请的轮候家庭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情况

(一)通过审核的情况

通过审核的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共2152户,具体顺序依据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未通过审核的情况

未通过审核的轮候家庭共420户,其中93户轮候家庭申请资格不合格,327户轮候家庭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zfbz/lhpz/)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组织开展补租协议签订工作,具体签约时间及方式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告。

三、信息校正

本批次户籍的审核时点为2023年10月7日,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其他情况的审核时点为2023年10月23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未纳入公示合格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如无法到现场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可向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政务邮箱(邮箱地址:lgzfbzzx@lg.gov.cn)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留下联系电话,邮件标题请统一标注为“复核申请”。经我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后续发布签约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的补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补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二)本批次补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补租协议前,补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补租资格,不予签订补租协议。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核实,我局将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合格的补租申请家庭签订补租协议的:

1.视为已了解2023年度龙岗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相关信息并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向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实物配租诉求。

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五)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65。

点此前往查看下列名单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名单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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