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报销
高血压病属于深圳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患者,认定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报销待遇标准:
高血压病患者可在签约家庭医生的市内社康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高血压合规药品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至90%;
也可在绑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纳入高血压病病种报销额度)。
>>高血压病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报销额度:一档医保8000元/年/病种、二档医保6000元/年/病种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例如社康)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和治疗医院:
政策来源:深圳医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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