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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病属于深圳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患有高血压病的参保人需自行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认定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高血压报销

高血压病属于深圳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患者,认定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深圳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指南

报销待遇标准:

高血压病患者可在签约家庭医生的市内社康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高血压合规药品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至90%;

也可在绑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纳入高血压病病种报销额度)。

>>高血压病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报销额度:一档医保8000元/年/病种、二档医保6000元/年/病种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例如社康)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诊断和治疗医院:

>>二类门特诊断医院(66家)

>>二类门特诊断医院(65家)

政策来源:深圳医保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3IzC7gefGLzo1IjZ9EH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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