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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需自行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认定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成功后,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短信通知)。

门诊特定病种认定

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需自行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认定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成功后,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短信通知)。

深圳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指南

第一步: 准备材料,前往认定地点

准备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步:就诊并提出申请

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经接诊医师确认,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师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第三步:进行复核并上传信息

经接诊医师所在科室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 (或科室负责人) 进行复核。复核成功后,医保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资料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

注:具体办理科室及相应流程,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温馨提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并接受慢病管理的,在签约家庭医生的同时将自动生成门诊特定病种认定信息,无需个人操作。参保人也可前往具有高血压,糖尿病认定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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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和服务资质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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