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内容
如您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以前往居住地街道办,申请临时救助。
救助内容
针对此次暴雨影响,根据《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有关规定,市民因暴雨灾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1、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获得人均救助金额不低于本市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26元)不超过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239元)的救助金,帮助受到暴雨影响的市民渡过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申请发放救助物资。
市民因受暴雨影响面临紧急物质生存困难时,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慈善超市等可帮助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救助。
3、提供临时庇护。
市民因暴雨未能返回住所,可前往我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将提供临时住宿,并提供食物和生活照料。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电话:0755-82433326
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
电话:0755-28930450
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11号
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宝安区救助管理站)
电话:0755-27590594
地址: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
申请方式
深圳市对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分户籍,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就近前往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
急难型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身份证、有效居住材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材料未能及时准备齐全,市民可先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先行救助,符合先行救助条件的,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市民可以自发生困难之日起3个月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临时救助】可获深圳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标准、申请方式和申请流程、申请时间、临时救助对象和咨询热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