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流程图
①识别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办理界面;

②登录系统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随后进行用户隐私二次认证→在温馨提示界面点击“确认”→阅读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须知后点击“开始办理”,开始填写备案信息,确认无误后点确认。




注:还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备案。
温馨提示
1.如您临时外出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略低(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其中省内住院的报销比例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
2.新增备案采用承诺制办理,参保人无需上传申请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登记表。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如半年内两次及以上备案到不同就医地市的,则必须上传申请材料。
3.参保人线上提交备案申请后,符合网办秒批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不符合秒批条件的,系统分配人工审核,办结结果将即时推送至各网上办理渠道。
4.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新增备案采用承诺制办理,参保人无需上传申请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登记表。
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如半年内两次及以上备案到不同就医地市的,则必须上传申请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房产证、就读证明任选其一;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
备案起始时间和有效期
备案有效起始时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待遇生效时间为参保人填写的备案开始时间。
2.异地转诊的有效起始时间为申请当天。
备注:备案待遇生效时间之前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行市外就医处理。
备案有效期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2.异地转诊有效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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