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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可以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排序按照原安居型商品房轮候排序确定

安居房

深圳安居房取消了吗?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共有产权房

深圳安居房轮候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吗?

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可以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排序按照原安居型商品房轮候排序确定。所购住房的使用和处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按照共有产权房规定执行。

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已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的应当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年以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人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照规定缴纳认购订金或者签订认购协议书的,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累计两次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此可查看:深圳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政策来源:深圳市住建局

链接:http://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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