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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龙岗区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合格名单及选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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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1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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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后,合格申请人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项目现场进行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如项目房源于2023年8月31日配租完毕,则提前终止选房。

合格名单

根据2023年2月23日发布的《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社会存量住房)的配租通告》相关规定,经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核查,现对202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递交申请且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名单

经审查,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人27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建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6月27日前到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项目管理处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于6月27日前到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项目管理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公示信息咨询电话:0755-28589938(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四、选房等事项

(一)公示期满后,合格申请人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项目现场进行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如项目房源于2023年8月31日配租完毕,则提前终止选房。

选房、签约、入住等各项流程应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完成。

(二)选房地点、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回龙路286号天健云途·龙岗产业园4栋天健蜂巢公寓

联系电话:徐工13690874951、田工15946058363。

五、重要提示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若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

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点此前往查看: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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