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认租人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已完成金穗花园、融悦山居、和悦居、呈祥花园二期、龙泽苑、光侨雅苑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72821户认租家庭的认租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合格认租人名单
经核查,本次金穗花园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70003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租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信息变更;认租人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本次公示的合格认租人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属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认租人应当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网上放弃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3年6月1日12:00至6月7日18:00),或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公示名单。
(五)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1。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合格认租家庭如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七)本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均属于首次配租后的剩余及退租房源。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暂时无法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项目所在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金穗花园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后续选房签约信息,将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请认租人密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九)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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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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