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的证件和有效期?
证件:核定公函
有效期限:函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通过核定的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免税进口商品,如违反规定,将免税进口商品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剩余有效期限内停止享受政策。
申请单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核定的,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参与核定部门)查实后函告深圳海关。自函告之日起,在剩余有效期限内停止享受政策。
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通过核定的研发机构可以向深圳海关申请享受财关税〔2021〕23号、24号规定的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管理。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制定印发,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