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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认租流程(附认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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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12: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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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且符合大鹏新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个人申请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入口、流程

网上认租申请入口: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流程: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至2023年4月7日18:00。2023年4月7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进入深圳市住建局官网申请入口填写信息提交申请。

3.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3年4月7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二)看房事宜。

本次供应项目目前仍处于施工中,不安排看房,有意向认租本次供应项目的在册轮候人,请查看项目平面图(点此查看)。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202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03~40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405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一)请在册轮候人充分考虑入住时间,本次供应项目尚未竣工,入住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如有迫切入住需求,请慎重考虑

(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

(三)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在册轮候人较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请在册轮候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该网站是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以此为准。相关申请人须依时提交资料、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八)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辖区所属派出所意见。

(九)如配租时物业管理费和停车管理费等费用标准还未确定,则后期管理单位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统一价格执行,收费标准不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上限,合同期内相关费用标准可根据市场行情、人力成本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十)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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