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19396户。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选房排位1~762位的762户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763~1524位的762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在1525位及以后的17872户为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签约安排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14日(含周末),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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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 ||||
日期 | 场次 | 时段 | 选房排位 | 队列类别 |
3月11日 | 第一场 | 09:00-11:30 | 第1名至第150名 | 入围 |
(第一天) | 第二场 | 14:00-17:30 | 第151名至第350名 | 入围 |
3月12日 | 第一场 | 09:00-11:30 | 第351名至第530名 | 入围 |
(第二天) | 第二场 | 14:00-17:30 | 第531名至第762名 | 入围 |
3月13日 | 第一场 | 09:00-11:30 | 第763名至第940名 | 候补入围 |
(第三天) | 第二场 | 14:00-17:30 | 第941名至第1140名 | 候补入围 |
3月14日 | 第一场 | 09:00-11:30 | 第1141名至第1310名 | 候补入围 |
(第四天) | 第二场 | 14:00-17:30 | 第1311名至第1524名 | 候补入围 |
3月15日 | 第一场 | 09:00-11:30 | 第1525名至第1924名 | 递补 |
(第五天) | 第二场 | 14:00-17:30 | 第1925名至第2524名 | 递补 |
3月16日 | 第一场 | 09:00-11:30 | 第2525名至第3124名 | 递补 |
(第六天) | 第二场 | 14:00-17:30 | 第3125名至第4124名 | 递补 |
3月17日 | 第一场 | 09:00-11:30 | 第4125名至第5124名 | 递补 |
(第七天) | 第二场 | 14:00-17:30 | 第5125名至第19396名 | 递补 |
说明:1、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号顺序依次选房,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选完即止; | ||||
2、选房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与清霞路交汇处,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边)。 |
(二)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排名1525~19396位的递补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房源选完即止。
(三)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与清霞路交汇处,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边)。
选房方式:因配租房源均已具备入住条件,为使合格家庭尽快选房入住,选房签约工作通过现场选房方式实施,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房源选完即止。
(四)选房所需证件和资料
序号 | 所需证件及资料 | 形式及份数 | 用途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原件 复印件(1份) |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
2 |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 原件 复印件(1份) |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或监护人选房时须提供。(申请人为残疾人且委托监护人的,需提供残疾证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范本点此查看。 |
3 |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 原件(1份) | |
4 | 申请人本人深圳本地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 原件 复印件(1份) | 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用于办理租金托收,需现场签字确认账号为本人实名账户。 现场需刷卡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请预留足够金额,信用卡亦可)。 |
(五)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
选房人到达现场后,凭身份证件原件先在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签到处签到,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再到选房区,等待电脑系统叫号。
2、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3次),选房人应于被呼叫后,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电脑系统将呼叫抽签,参与抽签的选房人共同参加抽签;系统根据抽签结果按先后顺序呼叫选房人预选房。
3、预选房号
选房人由工作人员指引,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4、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人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按排位顺序呼叫预选房人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选房人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指模确认,即完成选房。
(六)签约及入住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边)设置的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入住手续于2023年3月18日开始,在各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具体排期将在签约后告知。
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四)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某一类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在被选完当日,如有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当日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该类配租面积标准住房的家庭之后无房可选的其他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五)选房过程中,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将在24:00前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六)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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