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标准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
待遇享受起始日:
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需自行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认定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成功后,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短信通知)。
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60%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75%
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90%
报销额度: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报销比例: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可在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高血压、糖尿病合规药品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至90%;
也可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病种报销额度)。
>>其他病种患者:
应当选定1家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① 职工医保一档报销比例提高至80%;
② 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支付60%,其中患有6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的,还可以选择在其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报销80%。
待遇享受期:
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需自行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认定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成功后,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短信通知)。
报销额度: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根据病种单设年度报销额度。
温馨提示
1.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报销额度与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分别计算。
2.用于治疗门诊特定病种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报销额度。
政策来源: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门特】获取深圳门诊特定病种类别、如何认定以及就医规定、报销比例、报销额度、诊断和治疗医院名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