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方式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方式是什么?
市科技创新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材料审查、集中答辩或现场核查方式进行验收。其中,资助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采取材料审查方式进行验收;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般采取集中答辩方式进行验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用示范等对研发场地有要求的项目,以及资助金额大、要求高的项目一般采取现场核查方式进行验收)。
具体答辩日期和地点以市科技创新委事前通知为准。
审批流程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
承担单位网上申报—市科技创新委网上初审—承担单位在系统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承担单位向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组织专家验收—社会公示—审定验收结论—向社会公布验收结论
材料补充程序:验收专家组在验收过程中认为项目需要补充材料的,应通知承担单位按要求在10日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补充,并且轮候下一批次验收。
(二)申请复议验收
承担单位网上申报—市科技创新委网上初审—承担单位在系统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承担单位向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组织专家验收—社会公示—审定复议验收结论—向社会公布验收结论
(三)申请整改验收
承担单位网上申报—市科技创新委网上初审—承担单位在系统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承担单位向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组织专家验收—社会公示—审定整改验收结论—向社会公布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