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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宝安区实施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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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1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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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市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企业2023年春节前后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现结合我区实际,在落实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我区支持稳岗留工若干措施。

实施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措施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实施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市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企业2023年春节前后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现结合我区实际,在落实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我区支持稳岗留工若干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有序生产

支持制造业企业采取发放留岗补贴等方式,鼓励员工留深过年。对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继续生产,且2022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2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对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继续生产,且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生产任务的白名单企业,按照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二、发放春节一次性稳岗招工补助

支持区“四上”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稳岗招工,对2023年2月环比1月新增社保人数的区“四上”企业,按照2月新增的社保人数给予3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一次性稳岗招工补助。该补贴为宝安区新增补贴事项。

三、发放春节返岗交通补助

对2月5日前市外原在岗职工返岗达500人以上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岗交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

四、鼓励企业新招用员工

对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招用首次来深就业员工,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同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招用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初次就业补贴。

五、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

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南粤春暖”和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三送”助企暖冬特别行动等服务。加强与劳务协作地区以及劳动力输出大省沟通对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免费专车、专列等方式组织务工人员来深就业,政府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支持企业开展员工余缺调剂,用足用好线上线下各类零工市场,促进灵活用工、共享用工。

六、持续开展线上就业服务

开设宝安区“卯兔迎春”暨“南粤春暖”春节云招聘主题专区,持续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提供24小时不间断线上招聘服务。为留深务工人员送上免费“职场能力大提升”线上课程,提升企业人才职场技能,促进企业更高质量发展。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与我市现行各类就业创业补贴可叠加享受。区级政策由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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