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为做好我市2023年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合同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内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为做好我市2023年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合同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已备案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应于3月31日前通过“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txjy.syggs.mofcom.gov.cn)”报送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操作流程见附件)。企业经办人员变更的,应及时通过系统变更人员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