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商事主体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或者没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的条件?
答:《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商事主体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或者没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需要多久?
答:申请人在网上提交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申请后,税务部门10个自然日内反馈注销异议信息,如税务部门无异议,市场监管部门直接予以核准;税务有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将驳回简易注销申请。申请人可在简易注销申请提交后第11个自然日后上原申报网站查询注销情况。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期限是多少天?
答: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