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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2年保障房续签条+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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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15: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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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有639户承租个人(家庭)、28家承租单位符合续租资格。在哪续签?怎么续签?小编收集了相关信息赶紧来看,别错过续签时间哦!

续签指南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宝安区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2022年度续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租条件

(一)承租个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1.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2.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二)承租单位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1.承租企业注册地未迁出宝安区;

2.承租企业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3.在承租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二、续租资格核查情况

经审核,639户承租个人(家庭)、28家承租单位符合续租资格。9户承租个人(家庭)不符合续租资格。(合格名单、不合格名单点此前往查看)

三、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在以下网站公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四、续租程序

(一)承租个人(家庭)

承租个人(家庭)的续约方式为网上续租。

网上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个人租赁合同续约”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个人租赁合同续约”按要求确认住房、承租人、同住人、续约等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在线签署住房租赁合同(具体操作点此查看)。

网上续租时间:2022年11月29日9:00-2022年12月23日18:00。如未在2022年12月23日18:00完成网上续租的,视为放弃续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住房。

业务咨询电话:(0755)85901810;

技术支持电话: 14775760290。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发生改变的,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个人承租信息变更”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个人承租信息变更”,结合自身家庭情况变更家庭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变更(具体操作点此查看)。

信息变更后符合续签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续签;如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二)承租单位

承租单位的续约方式为现场续租。

现场续租:承租单位的住房租赁期满后,仍符合届时续约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单位住房专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业务办理大厅(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办理续租手续。

现场续租所需材料:1.首次签订的宝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点此查看);5.宝安区人才住房信息备案表(点此获取);6.人才住房信息采集表(点此查看)。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续租时间:2022年11月29日9:00-2022年12月23日18:00,请提前1天预约办理。如未在2022年12月23日18:00完成续租的,视为放弃续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住房。

业务咨询电话:(0755)85901822。

(三)承租个人(家庭)、单位无续租意愿、未能在规定时间续签合同以及不再符合续租资格的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退租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温馨提示: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目前进入业务办理大厅办事群众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电子哨兵或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对于来(返)深人员请按“国务院客户端”的入深政策执行。

五、异议处理

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不符合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安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通知一并续租。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承租单位前往办理合同续签手续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轮候申请入口及备案回执号查询入口、轮候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