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租流程
(一)看房事宜
本次供应项目正在施工中,不安排看房,可查看项目平面户型图(点此查看)。
(二)申请受理
1.受理方式和地址:单位住房专员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2.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3日。
3.政策咨询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
(三)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3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
(四)信息公示
审核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选房及签约
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认租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单位)(点此查看);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点此查看);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申请单位初审合格的人才信息汇总表(点此查看);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点此查看);
8.如属盈利性单位,可提供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等材料(如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非企业组织可不提供)。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除单位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共同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市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学历以提供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即职称以提供相关人才资源部门网站、职业资格证明以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全职工作证明或近期社保缴纳打印清单;
7.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交《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第三部分自评得分处每项计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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