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规则
(一)认购申请家庭如已签订其他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能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队列的房源。
(三)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申请家庭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在当天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的,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选房。
(四)认购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同一队列选房过程中,上午场次的认购申请家庭选定住房后,如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次房源所属项目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次待选房源;除上述情形外,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认购申请家庭当日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日的弃选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六)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时,须一并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相关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咨询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七)若本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发建设单位可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收购,收购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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