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头为91的企业,深圳本地或外地企业均可适用。
适用范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情可查阅“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文章“重磅!深圳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全市推广应用啦!”。
具体操作步骤
商事登记系统中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电子签名?
企业办事人领取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电子签名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例):
第一步: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amr.sz.gov.cn/)打开“开办企业一窗通”页面,点击“立即申请设立登记”,按要求录入设立的股东信息,选择股东属性为“本地企业”,然后通过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企业信息,再选择股东类别为“法人股东”,录入其他信息,点击“确认”。或选择股东属性为“其他投资者”,通过录入信息,点击“确认”。
第二步:完成实名认证之后,进入选择申报方式。可以选择“使用企业电子营业执照认证”的签名方式。
(注:1.非深圳本地企业只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
2.每笔业务,目前仅支持1家企业使用企业电子印章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签名。)
第三步:点击“进入全流程申报”,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进行签名提交。
第四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的法人股东可在系统下载其他股东“已签名的申请表”进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签名。扫码签名完成之后,系统会自动提交审核。具体操作如下:
1.持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办事人查看下载的“已签名的申请表”,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域,弹出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签名二维码页面。
2.企业办事人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一扫”签名二维码,选择需要做签名的电子营业执照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确认签名材料无误,点击“确认签名”完成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