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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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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6: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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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对2022年6—12月实际举办且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场租资助,在市级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补贴标准。

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对2022年6—12月实际举办且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场租资助,在市级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补贴标准。

二、设定依据

(一)政策依据:

1.《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54号)

2.《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

(二)管理依据:

《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

三、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资助(或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照舍尾法确定。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5.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1.展会项目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举办(专业展馆指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等三个展馆);

2.展会实际举办时间为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以场租合同签订的租赁时间及实际布展或办展时间为准);

3.实际举办展会面积达3万平方米(含)以上;

4.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的行业、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展销会除外)。

五、支持标准

(一)首次在深举办的展会,在《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6号)第七条或第八条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即按展会项目实际发生场租的32.5%给予资助,单个展会项目资助上限60万元,其中上浮部分最高10万元;或对展会项目的场租给予2.6元/㎡/天的补贴(10万㎡及以下的展会补贴上限为3万㎡,10万㎡以上的展会办展面积每增加5万㎡,补贴上限增加1万㎡,补贴上限最高不超过5万㎡),单个展会项目上浮最高10万元。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展会,在《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6号)第八条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对展会项目的场租给予2.4元/㎡/天的补贴(10万㎡及以下的展会补贴上限为3万㎡,10万㎡以上的展会办展面积每增加5万㎡,补贴上限增加1万㎡,补贴上限最高不超过5万㎡),单个展会项目上浮最高10万元。

六、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营业执照(电子版)。

(二)项目材料:

1.展会举办情况总结报告;

2.展会场租合同复印件;

3.展馆租金发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所有页面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侧边)要求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七、申请表格

本指南第六条(一)规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八、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商务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3年1月19日18:00;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3年1月20日17:30;

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四)咨询电话:0755-88103187

九、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商务局。

十、办理流程

发布申请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初审——申请单位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资质审查——专项审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根据需要核查比对:资质情况,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无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有无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是否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等情况)——核定拟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助计划——申请人提交拨付资料——拨付资金。

十一、办理时限

180个工作日

十二、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无。

有效期限:无。

十三、证件的法律效力

十四、收费

十五、年审或年检

十六、补充说明

(一)已经资助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项目、同一笔费用支出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深圳商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自主申报。深圳商务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商务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深圳商务局举报。

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请书(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