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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罗湖区第3批公租房怎么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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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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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罗湖公租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所有项目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选房操作指引图及选房入口见正文。

选房方式

选房方式

本次罗湖公租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所有项目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其认租项目有其对应标准房源而最终未选房的,视为一次弃选,房源选完即止。

线上选房简要操作指引图:点此查看

选房入口:点此进入


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9月20日9:00,选房家庭可提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

选房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9月24日(含周六、日),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正式选房日期时间段场次时段选房排位号
2022年9月22日上午上午场08:30-12:30第1名-第80名
未选房补选场13:00-15:00第1名-第80名
(未选房补选)
下午下午场15:00-20:00第81名-第180名
未选房补选场20:30-22:30第81名-第180名
(未选房补选)
2022年9月23日上午上午场08:30-12:30第181名-第260名
未选房补选场13:00-15:00第181名-第260名
(未选房补选)
下午下午场15:00-20:00第261名-第360名
未选房补选场20:30-22:30第261名-第360名
(未选房补选)
2022年9月24日上午上午场08:30-12:30第361名-第440名
未选房补选场13:00-15:00第361名-第440名
(未选房补选)
下午下午场15:00-20:30第441名-第544名
未选房补选场21:00-22:30第441名-第544名
(未选房补选)
注:1.因特殊原因,个别选房场次时段将会发生变动,具体以线上选房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选房家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系统登录信息,并按照所在场次选房时间安排依次进行选房。3.选房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去签约”的,可在所在补选场次开始前申请一次补选。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22185615、0755-2566676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选房签约及入住

选房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主申请人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3,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或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线上选房签约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各选房家庭书面委托书递交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对应正式选房日期前一日18:00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本项目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签约期限以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承租房源续签且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2.办理入住

选房家庭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预约办理线下入住。

罗湖区2022年第三批公租房选房指南

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一是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二是已经轮候、选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二)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30分钟签约时限内完成线上租赁合同签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其所选住房纳入下一场次待选房源。认租家庭已完成线上合约签订的,视为完成本批次选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登录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租房线上选房系统查看。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八)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罗湖公租房】可获罗湖公租房最新房源信息、本批次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选房时间、选房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