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接收
非深户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或深圳市人才引进申报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按照申报界面的指引,注册个人账户;选择“接收毕业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测评通过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提交相应的材料。
系统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公安部门的入户指引短信,根据入户指引短信办理后续入户事项。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接收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办理。
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得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可获毕业生入户申办入口/申办材料/申办流程以及档案存放地点、毕业生在深圳可享受的福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