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规定,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对2022年度已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按标准补发。经审核,现对503家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予以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参保单位参保辖区的社保分局失业科提出复核,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深圳市拟发放2022年度第六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参保单位名单公示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咨询热线:1233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取深圳失业金申领/查询入口、领取标准、申领流程以及失业登记申报入口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