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s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经我区认定的“领航人才”,具体指根据2016年《南山区“领航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
根据2021年《“南山领航卡”管理办法》申领“南山领航卡”的A卡持卡人、B卡持卡人的租房补贴将另行通告。
(二)申请条件
1.持有“领航人才卡”,且“领航人才”证书截止日期在2021年4月或之后的(“领航人才”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接受赠与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南山补租】可获南山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时间、申请材料以及南山人才房补租申请时间/入口、补租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