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各有关单位、消费者: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深圳市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第一批审核结果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
一、如已通过初审(见附件1-1、1-2、1-3),但补贴金额有误,请联系电话88102443、88102456登记相关信息;
二、如未通过初审,请按“附件2”要求修改完善申请资料(修改资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咨询电话:4008538618、82948495、88102442、88107024;
三、若在附件1-1、1-2、1-3、附件2中均无记录,请联系对口销售企业咨询具体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审通过的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商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深圳市商务局将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深圳市商务局将根据公示结果陆续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咨询投诉:流通和消费促进处,88102456,88102443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07090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