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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才房配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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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17: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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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供应房源为龙海家园1-8栋、塘朗城B座、科技生态园1栋C座,共约400套。其中龙海家园房源建筑面积30-55平方米;塘朗城房源建筑面积44-71平方米;科技生态园房源建筑面积30-70平方米,三处户型为单房、一房一厅和两房。

配租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前海合作区的香港人才公开受理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如下:

一、 配租房源

本次供应房源为龙海家园1-8栋、塘朗城B座、科技生态园1栋C座,共约400套。其中龙海家园房源建筑面积30-55平方米;塘朗城房源建筑面积44-71平方米;科技生态园房源建筑面积30-70平方米,三处户型为单房、一房一厅和两房。

二、 申请条件

香港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前海在地在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职工作的香港人才(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已注销内地户籍赴香港定居的内地居民),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澳门、台湾人才参照执行。

(二)具有香港副学士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学历),或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以及其他人才住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购买或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任何形式的购房补贴,未正在享受租房补贴。

(四)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不包括父母、成年子女)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澳门、台湾人才参照执行。

三、 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打印(盖章)

1份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盖章)

1份

3

前海合作区内不动产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或购房、租房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4

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纳税证明(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交)

原件(盖章)

1份

5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须打印完整版)

打印(盖章)

1份

6

申请当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询页(包含纳税人数内容)。

打印(盖章)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查询统计目录下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份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士可提供护照,港澳居民须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须提供台胞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1份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1〕4号)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地经营”的标准,是指申报时,机构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前海合作区,并对机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同时前海合作区内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企业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的核算值。已取得前海合作区产业用地并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企业,承诺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投入使用日期后12个月内迁入的,视同实际经营地在前海合作区。

本次配租“在地在营”标准参照上述《暂行办法》执行。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个人)

打印(盖章)

1份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须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须提供台胞证,未成年子女如未办理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

复印件(盖章)

1份

3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

证件类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并加盖公章

1份

4

学历(人才认定)认证或技能证书

复印件(盖章)

1份

5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

复印件(盖章)

各1份。

6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承诺书(无房承诺书)

原件(盖章)

1份

7

申请单位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申请时用)

EXCEL原件(打印、盖章),申报时现场发送至工作人员指定邮箱

1份

共同申请人一栏要填写员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信息


申请人可提交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手印并加盖公章。承诺在申报后2个月内提交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人才认定证明或学历认证,材料补充完毕后再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提交的将收回人才住房。

四、配租流程

(一)提交申请

2022年7月4日- 8月3日受理申请,由申请人或企事业单位经办人统一将企业资料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材料递交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桂湾片区民生互联网大厦B座前海国际人才港5楼前海人才住房材料受理窗口(9、12、14号窗口)。申请人可提交承诺书,承诺在申报后2个月内提交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人才认定证明或学历认证。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的将没收人才住房。

(二)审核及公示

前海管理局将按照本配租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配租名单在前海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配租;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配租。

(三)选房流程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配租名单人员,将通知参加选房。选房流程如下:

1.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根据公示名单,前海管理局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摇号过程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有意向的港籍人才可现场见证。摇号全程录影录像存档,选房顺序号在将前海人才住房微信公众号公示1天。

2.现场选房

(1)选房准备。按照公示无异议的选房顺序号,前海人才住房窗口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提前通知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信息。

(2)现场签到。选房人可自行按时签到入场,也可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所在单位的经办人统一选房。

(3)核验身份。选房现场主持人根据选房顺序号依次叫号,被叫到号的选房人或经办人前往验证区进行身份验证,叫号3次无应答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放弃选房者可申请参与下一次配租重新摇号选房。

(4)选房。选房人核验身份后,根据自身需求在剩余房源中随机抽取房号,如对随机抽取的房号不满意,可放弃本次选房,放弃选房者不得重新选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现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抽签选房全程公开,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全程录影录像存档。

若本次符合条件的人才大于房源数量时,未能参加选房的选房人可在下一次配租时按原选房顺序号优先选房。

(四)签订合同及入住

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安排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视为弃租。

五、租赁期限

首次签约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按人才住房标准收取租金。期满后承租人或承租家庭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人或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六、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1.龙海家园基准租金标准为32元/月/平方米。

2.塘朗城基准租金标准为47元/月/平方米。

3.科技生态园基准租金标准为75.4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室内软装(购置家私家电等)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1.物业管理费标准龙海家园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2.塘朗城物业管理费为4.5元/月/平方米。

3.科技生态园物业管理费为3.9元/月/平方米。

七、重要提示

(一)龙海家园、塘朗城为地铁上盖物业,存在一定的噪音影响。龙海家园项目共12363套住房(含市住建局负责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仅有1048个停车位,停车资源紧缺。

(二)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各企事业单位、机构和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资格。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1名住房专员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企事业单位和机构须将本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四)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如存在下述行为的,由前海管理局收回住房,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以及该人才的人才住房申请:

1.存在把关不严、虚报瞒报以及违规分配住房等行为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3.未对入住人员信息进行备案的;

4.分配后出现违规转租、出借住房行为的;

5.改变在前海合作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贡献的。

(五)承租前海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如存在下述行为的,不纳入本年度配租范围:

1.累计欠租2个月或连续空置3个月及以上的;

2.存在未提供租住人才明细清单等行为的;

3.上一年度未按要求提交配租相关补充材料的。

(六)请申请人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七)承租期间,前海管理局将会同相关单位不定期组织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关于人才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九)关于人才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十)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职称、人才认定文件、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等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安居待遇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如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前海管理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将另行统筹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八、预约看房

受理材料期间各项目将分时段集中看房,时间安排及咨询预约电话如下:

(一)塘朗城项目:2022年7月6日-7月8日,0755-28050989;

(二)龙海家园项目:2022年7月11日-7月13日,0755-86181016;

(三)科技生态园项目:暂定2022年7月6日-7月8日,0755-86561802。

也可微信扫码关注“前海人才住房”公众号,在“人才社区”版块有前海人才住房各项目简介同时各项目均设有“在线看房”功能。

九、咨询电话、地址

前海人才住房材料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55-86558391,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桂湾片区民生互联网大厦B座前海国际人才港5楼(9、12、14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