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服务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各工业企业:
为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节能诊断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效诊断,针对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和领域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不断提升能效水平。
(一)制定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计划。在电子信息、电力、医药、机械、汽车和数据中心领域各遴选1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全面节能诊断,在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安排组织60家企业开展专项节能诊断。2022年全市完成不少于66家企业节能诊断。
(二)培育优质节能诊断服务机构。遴选培育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每家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专项节能诊断数量应不少于10家。
(三)跟踪问效节能诊断成果。加强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跟踪落实,系统评价节能提效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效果。对2021年已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也要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其进行跟踪问效。
二、工作程序
(一)报送节能诊断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分解下达到区(附件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科学制定计划,汇总有诊断服务需求且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对应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附件2、3),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我局。鼓励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等积极向我局申请参与节能诊断服务工作(附件4)。
(二)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相关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5)及诊断报告报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步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管理中心信息服务公共平台(网址:https://wb.gxj.sz.gov.cn/szjnzx)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自愿参与。节能诊断服务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
(二)强化跟踪指导。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能效管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三)加强工作统筹。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公益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提效改造,并申报我局相关扶持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5下载
1.2022年深圳市节能诊断任务分解表
2.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
3.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
4.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请表
5.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联系人:赵怡、孔梅芬,电话:88102077、88128676;邮箱:zyzhlydlc@gxj.sz.gov.cn)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