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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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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1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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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征集要求

根据《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 2022 年工作要点》《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2—2024)》等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噪声污染防治支撑引领作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编制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推广目录清单,并将相关技术择优反馈相关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范围

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征集条件

1.提交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3.若涉密技术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已申报我委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的技术产品,近一年若无重大技术创新的,请勿再报送;

5.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6.技术产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7.已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填写《深圳市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以下简称《征集表》)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申报技术产品获奖证书;其他可以佐证所申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相关情况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报送数量最多不超过5个;

2.各单位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相关技术不涉密、无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

3.请各单位于2022年07月22日前,将《征集表》的可编辑文档和加盖公章的扫描文档、证明材料的扫描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angyz@sticmail.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881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