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青年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青年见习是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由有见习意愿的本市16-24周岁失业青年、不限深圳户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及港澳青年进入见习单位进行3-12个月的见习培训,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不建立劳动关系,由政府每月给用人单位支付见习补贴。
一、见习单位和人员
1.见习单位:福田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见习人员:毕业2年内不限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或港澳青年参加本单位就业见习。
二、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每人每月按2500元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就业见习补贴,其中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承担,余下部分由政府承担。
三、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1.见习人员未在该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除外)。
2.用人单位接收当期见习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
3.用人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
4.每周见习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四、申请材料
1.银行出具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首次申请时提供);
2.《青年见习补贴申请和审批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单位盖章,每期申请时提供);
3.《就业见习补贴发放表》(单位盖章,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每期申请时提供);
4.《见习人员考勤表》(见习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分期申请补贴的提供近期3个月考勤表,一次性申请补贴的提供见习期内全部考勤表);
5.《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保单》或工伤保险参保记录(复印件,每期申请时提供)。
五、申请方式
用人单位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提出补贴申请。
见习人员须提前注册账号并登录业务系统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已完成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可登录平台更新个人信息)。
六、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于见习活动每满3个月后的20日内提出申请,也可于见习期满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提出申请。
七、补贴期限
就业见习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每名见习人员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福田区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热线电话
园岭街道:25320170
南园街道:83658895
福田街道:83815971
华富街道:23824602
华强北街道:82586822
梅林街道:83119233
莲花街道:83079055
沙头街道:83303633
香蜜湖街道:83709392
福保街道:83830233
注: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为福田区青年见习补贴政策主管单位,对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政策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业务投诉电话:82918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