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业发展支持
2022年盐田区二季度住宿业发展支持实施方案
根据《盐田区关于 2022 年二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要求,为贯彻落实住宿业发展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挖潜增效,推动我区住宿业稳步向好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支持规上商务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场、挖潜增效,积极拓展线上经营规模,扩大营收额、销售额。
二、资助方式
本项奖励属于核准类项目,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
三、资助标准
对2022年二季度企业营业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80%以上的住宿业企业予以奖励,营业额每增加 100 万元,奖励 1 万元,最高20 万元。
申报对象所属行业以其主营收入为判断依据。营业额以申报对象财务报表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为主要依据,由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核定为准。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盐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截至措施开通申报日上月,属于盐田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或缺失关键佐证文件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不符合支持对象及其条件要求;
5.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资料,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三)编制项目资助计划;
(四)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按照规范审批流程对项目资助计划进行审定;
(六)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材料
(一)2022 年盐田区一季度住宿业增长奖励措施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 2022 年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证明材料;
(六)承诺书;
(七)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七、申报时限
申报时限 2022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7 月 25 日,逾期不予办理。资助计划下达 1 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受理部门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受理时限: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14: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0755-25293656。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518 室。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与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本方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 年盐田区二季度住宿业发展支持措施申报表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3.2022 年第二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证明材料报送说明
4.承诺书
5.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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