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申报指南
一、 申报内容
2022年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二、 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市监规〔2019〕10号。
三、 资助数量
支持我市版权产业发展,开展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的培育,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本项目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实施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资助不重复资助。
四、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含3年,成立时间计算截至申报受理截止日);
(二)具有较高的版权意识,建立了版权管理制度,设立了版权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专职版权管理人员数量5人以上(含5人);
(三)版权登记总量不低于100件,上年度版权登记量同比增长不低于10%;
(四)积极开展版权的产业化运营,上年度版权相关产业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五、 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六、 申请材料
(一) 项目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 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1.企业申请人无须提交营业执照,将由系统后台进行信息核实。
非企业申请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申请人名称等事项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申请人无须额外提交证明,非企业申请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文件,提交形式为原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申请人自行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申报系统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模板,以下简称系统模板)、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和被委托代办机构共同出具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模板)、代办机构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全称,且与代办机构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和代办机构双方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申请人类型为企业时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并加盖清晰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
4.申请人需将上述1至3项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并上传至系统。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 版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相关材料
1. 版权管理制度相关材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管理机构工作制度(含版权日常管理职责设定情况等)、版权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与组织机构图、版权资产管理制度、版权保护工作制度(机制)、版权宣传培训制度、版权创新激励制度、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版权业务发展规划或目标等。
提交形式为每个制度文件对应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格式为“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制度名称”,例如“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深圳市XXX公司版权XX制度文件”。全部制度文件汇总存放在一个ZIP格式文件包内,文件包名称格式为“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深圳市XXX公司版权管理制度材料”,将此文件夹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申报系统。
2. 版权管理人员相关材料包括:专职版权管理人员列表(参照系统模板)、每位专职版权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明(pdf格式扫描件)、职称证明(如有)、近3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社保缴纳单位为资助申请人),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形式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多份材料须合并为一个ZIP格式文件包,再上传申报系统。文件名格式为“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深圳市XXX公司版权管理人员材料”。
(四) 版权登记证书相关材料
根据《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有关规定,提交版权登记量及有关部分证书的证明材料。
1.提交申报声明(参照系统模板),如实填报申请人的版权登记总量。
2.提交2020年度、2021年度版权登记列表(参照系统模板,提交word文件),并附相应版权登记证书,提交形式为每个版权登记证书对应一个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版权登记号,版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信息应与资助申请人名称一致。
上述材料以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格式为“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深圳市XXX公司版权登记证书相关材料”。
(五)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版权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销售收入、纳税额、净利润、版权营
业收入、版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纳税额、版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净利润、版权年度投入经费等。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和申请人公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名格式为“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深圳市XXX公司版权相关产业营业收入审计报告”。
(六) 其它证明材料
1. 版权保护工作材料:版权维权有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决、仲裁裁决、纠纷调解等有关案例的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名为证明材料名称。多份证明材料应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为“版权保护工作材料”。
2. 版权运用工作材料:版权交易、质押贷款等有关版权运用工作的证明材料,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名为证明材料名称。多份证明材料应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为“版权运用工作材料”。
3. 版权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作品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或者市级有关版权奖项或认定证明文件,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名为奖项名称。多份证明材料应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为“版权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以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上传,文件名格式为“2022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深圳市XXX公司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六)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
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 受理事宜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2022年4月29日 9:00--2022年5月16日 18:00。
(三)申报方式 本次资助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1001440300,建议使用谷歌、360(极速模式)、火狐等浏览器软件。
登录申报系统后,选择办理情形“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项目资助申报”,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登录广东政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分别选择“深圳市”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找到“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或者直接搜索“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项目申报”,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第六条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分别上传。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670184 13480726201。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7017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 办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含必要的实地考察评价)——协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资助方案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市市场监管局审定——签订资助项目合同——财政资金预算申请和资金拨付。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申请人名称与其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资助申请审核结果及办理资金发放,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市市场监管局在对资助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过程中,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善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材料补正须在指定时限内严格按照审核提示要求完成,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3.申请人提交资助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
时办理有关手续。本资助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资助专项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按通知要求办理。
十、 合规提示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它财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在审计或核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受资助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申请资助时必须作出合规承诺(在申报系统中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二、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