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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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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8 13: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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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9个领域,征集并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申报工作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9个领域(详见附件1),征集并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三、申报流程

(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主体于5月10日前,将《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报送至我局。申报材料须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主体提交纸质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评审推荐。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联系方式

电话:88101176、17376738023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067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