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指南
4月18日20:30,龙岗区2000万元消费券正式开始预约报名,此次共派发六种类型的消费券,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1000元。其中1000元面值由5张200元券组成。
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20:30—2022年5月14日9:30。
发券时间:2022年4月23日、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上午10:00定点开奖。
举办方将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合理调整发券数量和频次。
消费券分类及面值
分别设置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1000元共六种类型,其中1000元面值由5张200元券组成。
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位于龙岗区域内的零售、餐饮、生活服务、文娱等行业具备微信商业支付功能的线下商家或门店。
获取方式:
在报名期间内,进入“深圳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消费券”,进入“龙岗有礼”小程序活动页面,点击报名预约按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参与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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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每个用户最多可中奖一次,可随机获得一张消费券;本轮未中奖的用户自动进入下一轮次的报名抽奖,用户抽中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
活动参与资格
每位自然人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报名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15日内(含获取当日)有效,逾期平台自动收回。
2、单笔订单限用1张券。须单次消费金额高于消费券面值金额才可使用,不设找零。消费券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也不能兑换现金,伪造或变造无效。
3、仅可在线下门店或商家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使用,须是在龙岗区域内纳入微信支付指定行业的门店或商家。
退款规则
(一)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退还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收回。
(三)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
3、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分别退回用户及制券方。
4、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其他
本活动由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承办,具体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取龙岗区消费券预约报名入口、预约流程及活动规则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