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
非深户常住异地参保人,医疗保险可以在省外使用吗?
答:可以。
根据深圳市医保办法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在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直接刷卡结算。
在非联网平台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需本人先行支付,并在费用发生后一年内凭相应材料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在外地产生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是否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答: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参保人,在转诊医院及常住异地备案所在地产生的慢性心功能不全等21种新增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由参保人现金支付,符合《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