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电子送达地址)等信息。
歇业
商事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电子送达地址)等信息。
申请材料如下:
1、《深圳市商事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原件1份)
4、《歇业备案承诺书》(原件1份)
变更
办理歇业业务时想修改原系统里的送达联系人、电子送达地址(邮箱)变更怎么办理?
答:商事主体承诺的电子送达方式或电子送达地址如需变更的,应及时通过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i深圳客户端的“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专栏进行更新。再到商事登记系统再次申请歇业备案重新备案送达联系人、电子送达地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