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
对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前海合作区小微企业获得银行新增(展期视同新增)半年期(含)以上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按照最高3个月的实际贷款利息给予贷款企业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对象】小微企业。(本指南所称“小微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确定。)
【申报条件】
1.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内银行的新增(展期视同新增)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且银行贷款利息已支付,借款付息状态处于正常状态;
2.贷款必须用于支持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金融助企纾困申报书 | 原件(盖章) |
2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 核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核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贷款合同 | 复印件(盖章) |
5 | 银行结息单据 | 复印件(盖章) |
6 | 申请承诺书 | 原件(盖章) |
注:所有材料签字盖章交至前海国际人才港防疫惠企专窗,须将申报书连同上述附件打印完整材料(一式三份,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
【申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3日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
【业务咨询电话】0755-36668163
【申请与审核】
(一)申请
申请主体将纸质申请材料按要求在申报时间内交到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073号五层前海国际人才港防疫助企窗口,并提交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统一刻录成光盘1张,PDF格式,能够进行目录索引,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XXX事项”(电子版与纸质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最终递交的纸质件为准),联系电话:0755-86558302。
(二)材料审查
前海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前海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前海管理局应当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对事项进行公示,异议不成立的,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异议人。
(三)拨付资金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前海管理局依规定拨付相应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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