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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网上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申请生育津贴即视为用人单位已给员工足额垫付政策内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的计发默认按照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政策内规定的产假天数计算。

第一步:确认

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需指引其员工先完成其生育医疗费用的记账或报销,再申请生育津贴。

第二步:申请

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hsa.sz.gov.cn/)-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进入后点击【生育业务管理】——【生育津贴申领】

  

填写职工信息,输入社会保障号码,点击【查询】,就会出来职工的信息啦

  

选择申请项目,在这里重点说一下生育校验情形,具体可对应上面的生育费用报销,在深圳市内医院生刷卡报销的就选择【已在市内定点医院记账】,一次性定额报销的,就选择【已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信息填写之后,系统就会自动显示津贴金额哦!信息都核对之后,点击【下一步】

  

  

这时,会出来一个承诺书,认真核对信息正确后,点击【确定承诺】

  

过一会,就会出来这样一个页面,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就能看到结果啦~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用人单位经办人前往医保机构经办窗口申请;

2.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收件和受理告知书》;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指引告知书》后将所有材料退回单位经办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后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收件回执》,并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10个工作日)承办人员需根据受理环节审核要点对申请信息、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提出核准支付或核准不予支付意见,提交复核环节。

4.复核(5个工作日) 复核人员需对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判断承办人员做出的承办意见是否正确;若认为承办意见有误的,可不同意该意见,任务将发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同意承办意见的,复核通过。

5.办结 (立即)业务由系统自动办结,需支付的业务将被发送至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6.送达 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申请材料

员工已经报销了生育费用的,单位网上申请时一般无需再提交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窗口申请需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病历资料

窗口申请需提交原件。(门诊的提供明确手术方式和休假天数的门诊病历资料;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匹配失败、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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