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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田区稳企惠民政策金融信贷支持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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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18: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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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合作机制,对辖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到期的贷款,经合作银行确认予以续贷的,在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给予阶段性担保支持。

申请指南

金融信贷支持

(一)续贷服务支持  

【政策条款】

建立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合作机制,对辖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到期的贷款,经合作银行确认予以续贷的,在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给予阶段性担保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单位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经福田区金融工作局备案的融资担保公司。

2.申请单位应与辖区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对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内到期、且低于3000万元的辖区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申请单位根据合作银行出具的确认续贷批复函,免费提供阶段性担保服务。

3.对于申请单位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签订担保合同产生的代偿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支持。

4.被担保主体应为在福田辖区依法登记注册且成立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

(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盖章)

3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

(盖章)

4

合作银行原贷款合同。

复印件

(盖章)

5

合作银行出具的确认续贷批复函。

复印件

(盖章)

6

融资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的合作协议。

复印件

(盖章)

7

融资担保合同及被担保主体营业执照。

复印件

(盖章)

8

担保出险相关证明材料(含续贷合同、合作银行赔付申请材料、实际赔付资金流水等)。

复印件

(盖章)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盖章)

【受理时限】

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金融局:82918333-0736

深圳市福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6676585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二)融资风险补偿支持。

【政策条款】

建立辖区中小微企业“白名单”,与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建立精准服务、风险共担合作机制。对辖区合作银行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新增短期贷款(展期视同新增)出现融资风险的,给予风险损失金额最高10%、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偿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单位为注册登记、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与福田区金融工作局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含市一级分支机构)。

2.对申请单位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展期视同新增)期限1年(含)内、总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出现融资风险的,根据已认定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风险补偿支持。

3.不良贷款指银行内部五级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型的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 借款企业需为在福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成立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

5.借款企业在申请单位获得的首笔贷款,或以纯信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为A类贷款,可按照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的10%给予风险补偿。其他类型贷款,可按照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

6.已获得保险公司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或纳入财政再担保的贷款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

7.本政策可与市级政策叠加享受。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

(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盖章)

3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

(盖章)

4

不良贷款明细清单(见模板)

打印

(盖章)

5

不良贷款明细清单内企业的贷款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放款通知书、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等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企业材料按照清单顺序装订

(盖章)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盖章)

【除外情形】

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受理时限】

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金融局:82918333-0736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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