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政策条款】
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快递物流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业项目、农贸市场的消杀服务支出,按条件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单位是为福田区的住宅类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按要求提供防疫消杀服务,依法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
(2)根据在管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予以1万-10万元/项目不等的分档补助。
分档标准:根据在管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予以分档补助。
1.对于项目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1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2.对于项目面积在2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1.5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3.对于项目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本数)-50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2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4.对于项目面积在50万平方米(含本数)-80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5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5.对于项目面积在8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10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3)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所有在管物业项目的防疫消杀管理制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所有在管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无合同则提供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在管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项目建筑面积认定材料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物业项目建筑面积等数据证明,如无异议,截图盖章作为证明材料。 如上述系统内的项目建筑面积有异议,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如无,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若存在上述材料缺失,最终补贴面积以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核准数为准,需提供社区核准的面积说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限制情形】
(1)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只受理一次,由申请企业统计填报所有福田区在管物业项目,如同一物业项目存在不同物业管理单位的,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申报。
(2)已申请福田区物业服务企业防疫消杀服务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除外情形】
本项目防疫消杀服务资金补助支持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受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
【审核流程】
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住房建设局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主管部门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住房建设局:23942744,82918434,82918333-2735,82918182。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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