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政策条款】对封控管控区内租赁社会物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1个月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条款说明】
(1)申请企业需为注册地在福田区且处于证书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办公地位于福田区封控管控区。
(3)申请企业的实际办公地应为合法租赁的社会物业,且租赁合同签约主体为该企业,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不在免租期内,且该合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4)如实际租金标准少于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按实际租金给予支持。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幸福福田或福田政府在线截图)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 打印(盖章)/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由企业办公地址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出具的企业所处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有关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3) | 原件(盖章) | |
8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2021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
9 | 区科技创新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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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情形】申报企业、企业所在的物业或楼宇已申请或已获得福田区其他疫情租金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
【除外情形】本项目不受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科创局:8291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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