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引
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租金减免政策的操作指引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及《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人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有关租金减免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租金减免内容
(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部门、区属国企带头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区属国企经营性场所物业,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民办幼儿园承租区政府、区属国企经营性场所物业,免除3个月租金。
(二)积极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市、区助企纾困政策落实租金减免。
鼓励股份合作公司结合自身集体经济状况、物业情况等,对实际租赁集体物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民办幼儿园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位于封控区、管控区(参照管控区管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包括法人企业、自然人或非法人机构等,落实租金减免措施。
二、工作要求
1、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部门、区属国企以便捷高效、主动服务企业为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宣讲减免政策,做到免申即享,确保符合条件的实际承租人享受政策。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租金减免工作,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可以顺延。针对欠租人(非恶意欠租),符合减免条件,且所欠2022年度租金在减免范围之内的,可视同减免。
3、租金减免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因减免租金影响年度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三、有关事项
1、本指引由南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2、具体咨询电话:
资产监督科(区属国企物业租金减免业务):0755-26588961。
资产发展部(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金减免业务):0755-26486768。
公共物业运营部(区政府物业租金减免业务):0755-2666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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