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支持
措施第八条 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
减轻企业防疫负担。 对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的区四类百强企业,按2022年3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给予1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
措施第九条 防疫科技攻关支持
鼓励开展技术攻关。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和诊疗设备领域开展研发的科研机构、企业,其研究成果或产品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过程中推广使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入选2022年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额外分别给予200万、100万和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23338512 |
区科技创新局 | 23332789(第八条) 23332192(第九条)21044147(第九条)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3332224(第二条)23332709(第三条)23336057(第五条)23332224(第八条)23335037(第八条) |
区司法局 | 23761707 |
区财政局 | 23769953 |
区人力资源局 | 23336136 |
区住房和建设局 | 21072413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2333626823336269 |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23338526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2333200021045264 |
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 23336068 |
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 23330179 |
龙华税务局 | 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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