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服务支持政策内容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22-03-22 01:20:36
【我要纠错】

同心抗疫企业诉求服务机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及叠加配套支持内容见正文。

申报入口: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

2022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指南

服务支持

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 第十条    服务支持

(一)同心抗疫企业诉求服务机制

1.线上咨询:登录微信搜索“i福田”小程序,进入“i福田”页面点击“i福企”专区。

2.专员服务:服务专员将分类整理企业反映的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问题,提供政策解读等服务。

电话咨询:82925718,82925728、88910660

(二)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项目说明】

对福田辖区企业因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民商事纠纷,通过i福田“法律e管家”、暖心热线等线上法律咨询服务进行解答,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服务使用流程】

 1.法律e管家。企业通过使用手机微信客户端,点此获取【i福田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法律咨询。

使用程序:

(1)登录方式一:扫描i福田二维码进入i福田法律e管家咨询页面;登录方式二:微信搜索“i福田”小程序——选择“部门服务【法治福田】”——点击【我要咨询】”。

(2)留意温馨提示内容:

①本咨询服务由福田区志愿律师免费提供,咨询回复和法律意见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供您参考。

②如有进一步法律服务需求,请另行委托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③法律咨询服务时间:9:00--12:00、14:00--18:00,咨询提交后,志愿律师将在12小时内查看并回复,咨询人如未主动结束咨询,对话将在提交后48小时后自动关闭。

④查看完温馨提示后,点击“立即申请”。在“填写咨询”界面,业务类型和咨询类型选“法律咨询”,“咨询内容”填写需要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⑤点击“提交”按钮后,切换为“我的咨询”界面,显示咨询已提交,状态为“待开始”,返回或关闭界面后,通过再次登录,在左下角“我的咨询”处查看问题状态。

⑥待问题被志愿律师查看并接收后,申请人即可与志愿律师开展线上法律咨询对话。

⑦咨询完毕后,点击右上角“结束咨询”结束对话,并可对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打分评价。

2.暖心法律服务热线。企业通过拨打暖心法律服务热线,向志愿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由志愿律师对涉及法律相关的问题进行解答。

暖心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755-83340148 。 

【服务时间】

 法律e管家与暖心法律服务热线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三)叠加配套支持

【政策条款】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提请的支持项目除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股份合作公司租金减免支持外,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一)申报单位登陆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二)按照本《申请指南》各项目的要求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三)收到短信通知后,在线打印《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采取邮寄或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

递交或邮寄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

审核与批准

(一)预审。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在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或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上传。

(二)审定。预审通过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形成资金支持建议方案,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会议纪要。

(三)公示。支持项目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负责在福田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组织公告;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申报单位。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并予以公告。

(四)核查。项目公示期间,系统自动对申报单位注册和统计关系情况开展核查,“四上”企业之外的统计关系,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将企业资料交区统计局核对。企业注册地已搬离福田或按规定应提交统计报表而未提交的,原则上一律不予支持。

(五)材料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统一通过政务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提交银行确认函等票据和申报材料。

(六)拨付。根据各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拨款文件和材料,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统一拨付资金。

(七)归档。各部门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支持】可获深圳疫情期间援助企业十条支持政策、相关问答、申报指引等相关内容。